食品局从去年10月5日至12月4日间,针对昆虫及昆虫制成品的进口条件和相关执照要求,展开咨询活动。
蟋蟀、蚕蛹、蚱蜢、黄粉虫幼虫、欧洲蜜蜂和独角仙等16种昆虫获新加坡食品局批准,可进口至本地作为食物售卖。公众预计能从今年下半年起,吃到这类昆虫食品。
参考了欧盟以及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韩国和泰国等国家的做法,在完成全面科学评估后得出的结果是,一些已有食用记录的昆虫种类可以当作食物来食用。
获准进口至本地的可食用昆虫必须符合一系列安全规定。
1.提交相关文件以证明昆虫及制品是在受管制的场所饲养或制造;
2.须以卫生的方式包装和运输,不能含有污染物等。
3.业者若在产品中使用了昆虫作为食材,必须在包装上清楚列明,确保消费者知道他们所购买的食品含有昆虫。
不在清单上的昆虫种类则需作为新型食品,另外评估。